宁发改机党〔2018〕14号
各处室、委属各单位:
为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“两个绝对”具体化工作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践行“两个绝对”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,充实党建工作力量,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。委机关党委决定组建一支机关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联络员的推荐名额
各处室、委属单位各推荐党建联络员1名。
二、党建联络员工作任务
1.协助党支部收集、整理本处室(单位)党建资料,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报送党建工作相关资料。
2. 参与党建问题的研究,列席支部委员会,协助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等党组织活动,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3.了解党建工作动态,掌握党建工作进展,协助党支部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。
4. 围绕委党组“加减乘除”法服务品牌,按照本处室(单位)工作职能,进一步拓展和延伸、总结提炼本处室(单位)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中的新做法、新经验和新成效,并将相关成果及时报送所在支部。
三、联席制度
1.实行党建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。党建工作联络员例会由委机关党委每季度召集一次,如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。主要任务是总结党建工作情况,研究探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。
2.实行党建工作联络员培训制度。委机关党委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培训、学习考察等,不断拓宽视野,提高党建工作水平。
3.实行党建工作信息交流通报制度。党建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上报本处室、单位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有关信息,以及本支部下达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。每月至少上报1条党建工作信息,委机关党委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通报。
4.实行党建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。对党建联络员的工作情况,将纳入年终考核,并进行通报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,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支撑,各处室、委属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联络员的推荐报送工作。
2.各处室、委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全力配合所在党支部和党建联络员的工作,委机关党委将联合机关纪委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通报相关情况。
3.党建联络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该项工作的,要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并补充推荐合适人选。
4.委机关各处室、单位将指定的党建联络员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18日上午12:00前报体改处;市粮食局党总支负责局属单位党建联络员的报送工作。
附件:处室(单位)党建联络员报送表
中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
2018年7月17日
附件
中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
党建联络员报送表
处室(单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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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络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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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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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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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管领导
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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